李侃桢主任参加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并作招标投标条例修订说明

2022-09-27 来源:法规处

   9月26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南京开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政隆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受省政府委托,我委李侃桢主任就《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修订草案)》向全体会议作说明。

  李侃桢主任向会议汇报了《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修订草案)》的修订背景、修订过程和修订主要内容。2004年施行的《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对《条例》进行全面修订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招投标秩序、促进市场规则统一等方面的需要。 

  为做好《条例》修订工作,2021年我委形成了《条例(修订草案)》初稿,经过两轮征求省有关部门和设区市政府意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立法调研、召开专家论证会、多次集中修改等程序,形成《条例(修订草案)》。《条例(修订草案)》采取全面修订方式,共七章六十九条,主要规范招标、投标、评标、中标、履约等招投标全流程,并强化招投标的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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