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22-09-21 信息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网站

郴州市位于湖南省的最南端,毗邻广东,是湖南的南大门。郴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属于全额财政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郴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自2010年10月15日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以来,主要开展了税务部门提出的二手房交易价格认定,至今已经完成二手房交易价格认定2977宗,交易面积38.615万m2,涉及价格认定金额287369万元,是目前我中心工作量最大的业务。现将我中心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重视、部门配合

自2010年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物价局2010年7月出台《湖南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后,郴州市政府高度重视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于2010年9月28日组织郴州市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财政局、政府法制办、房产局等多单位负责同志召开了郴州市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协调会议,会议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切入点,分清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指定我中心开展我市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并明确不定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当年12月,郴州市政府出台了《郴州市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郴政办〔2010〕49号),其中第十三条“其运行经费由同级财政按照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总额的0.3%-0.5%安排,按季结算拨付。”实际我市是按0.4%执行的,为当时涉税工作提供了经费支持,标志着郴州市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二、工作积极、协调有力

我中心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大胆作为。在领会上级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相关文件精神后,首先是积极向郴州市政府汇报,争取了政府高度重视;其次是积极与税务局进行沟通协调,争取税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三是积极组织相关部门(税务局、建设局、房产局)探讨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在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形成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共识后,为我市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铺就了流畅的道路。

三、方法得当、价格合理

成事在人。政府指定我中心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是对我们的高度信任和工作的肯定,通过这十年来的动作,我们没有辜负政府的期望和人民的重托,严格按照价格认定规定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尽量还原二手房交易的真实价格。

我们郴州在开展涉税二手房交易价格认定前,其纳税基数一般是以买卖双方拟定的购买合同为准,但在利益驱动下,买卖双方的购房合同绝大部分是阴阳合同,也就是合同拟定的购房价格并非其交易的真实价格,正是基于此,政府才要求我们价格管理部门介入涉税价格认定。为了获得真实的房屋市场交易价格,我们是采用以下五种办法:一是市场调查;二是网络调查;三是调查广告墙上的小广告;四是事后回访调查;五是租赁价格调查。

四、下步工作计划

   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工作我市是从2021年开始的,目前我市只做涉税交易系统中有价格争议的非住宅价格认定以及有关涉税土地交易的价格认定。因人员有限,我中心主要工作都在做行政执法案件的价格认定,下一步对涉税的价格认定尽量与税务沟通,做好需要进行涉税价格认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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