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州市成功调解两机构同一标的估价结果差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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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开区某办事处辖区内一宗土地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租赁双方对地上机器设备搬迁费用补偿未能达成一致,租赁双方分别委托的两家社会估价机构对搬迁费用的估价结果差异较大。为尽快化解矛盾,促进恢复生产,该办事处请求徐州市中心对两家估价机构的估价结果差异进行分析和调解。 徐州市中心非常重视,安排业务骨干分别对两份估价技术报告进行了研究,组织两家机构签字估价师进行了会商,分别指出了各自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焦点问题、主要差异在技术层面进行了诠释,双方估价师也认识到各自存在的问题并同意进行调整。 8月8日,双方估价师对各自估价报告调整到位,估价结果接近。该办事处负责同志对徐州市中心调解工作的专业、高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表达了由衷的感激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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