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2-00891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2-06-29
  • 名       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50号建议的答复 公开日期: 2022-07-12
  • 文       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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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50号建议的答复

2022-07-12 来源:长江处

李朝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长江岸线保护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建议》收悉,经会商省有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长江岸线既是重要的发展资源,更是宝贵的生态资源、绿色资源。近年来,我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长江岸线保护修复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沿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和岸线项目清理整治,长江江苏段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岸线开发强度明显下降,生态岸线比例有效提升,岸线利用结构得到逐步优化。截至2021年底,我省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长度为429公里,岸线利用率为36.7%,较2018年高峰期下降了5%,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强化沿江国土空间和长江岸线资源的规划利用。一是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统筹沿江空间布局,积极配合国家层面编制《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加快推进我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地按照大保护要求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国土空间基本控制线,在维护生态安全格局的前提下合理布局沿江空间。二是强化长江岸线规划管控。严格执行水利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针对我省主江岸线利用率高、生产型岸线占比高的实际情况,省水利部门组织开展了岸线利用状况调查,在此基础上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长江岸线保护利用水平更好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岸线更加合理高效利用。三是提升港口岸线利用效率。我省印发《江苏省港口岸线管理办法》《关于严格管控长江干线港口岸线资源利用实施方案》等文件,严控规划港口岸线规模,科学调整存量码头资源,加快实现港口岸线利用规模有效控制和集约高效利用。

二、推动长江岸线项目清理整治和沿江区域综合提升。一是扎实开展长江岸线项目清理整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省水利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强力推进、系统落实,完成了长江江苏段596个岸线利用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累计腾退岸线47公里。省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开展不符合国家港口岸线功能区管控要求的码头清理整治工作,累计拆除取缔沿江非法码头117座,恢复自然岸线13.3公里。二是开展长江两岸大规模造林绿化行动。印发《长江江苏段造林绿化工作方案》和《总体规划》,通过高质量植绿、大规模增绿、抢救性复绿,全面推进长江两岸宜林地植树造林,沿江两岸累计造林超过115万亩。三是坚定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完成长江干流、水生生物保护区及所涉湖泊其他水域退捕任务,全面落实禁捕工作,长江江苏段生物物种资源密度显著回升,鱼类多样性开始恢复,江豚自然种群数量呈稳定增长态势。四是积极推动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印发《江苏省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指南,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接入人工湿地,利用生态自净功能进一步降低污染排放,以最优成本改善环境质量。五是推进沿江特色示范段建设。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修复的原则,沿江各地滚动建设了一批“还江于民”的沿江特色示范段,南通五山、南京幕燕、江阴滨江等特色示范段串点成线、连片成带,带动了沿江生态环境整体修复。

三、着力推动沿江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发展。一是健全综合管控机制。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和江苏实施细则,加强对岸线、河段、区域、产业的分类管控。发布省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划定4365个管控单元。严守环保准入门槛,加强沿江地区高污染、高风险、高排放项目管控,确保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不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影响。二是着力破解“重化围江”难题。全面开展沿江化工企业关停整治、改造提升,推动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布局优化高质量发展,累计关停沿江化工企业3500余家,压减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145家,取消25家化工园区定位,推动一批重化产能项目优化布局、转型升级。三是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大力推动重点企业节能降耗,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布局建设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超过3.7万家,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提高到39.8%和47.5%。

我省长江大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短板弱项。今年中央环保督察指出了我省长江岸线保护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反映出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大的不足,亟需人大代表们加强监督和指导。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坚持新发展理念,科学系统推进长江大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在下一步的措施制定和工作推动中,我们将认真吸收采纳您提出的有关建议,以更加扎实的举措和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动江苏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感谢您对我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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