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2-00806 分 类: 其他事项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2-05-19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都铁路专用线(物流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公开日期: 2022-06-02
- 文 号: 苏发改基础发(2022)519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都铁路专用线(物流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都铁路专用线(物流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2022〕519号
扬州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报请审批江都铁路专用线(物流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扬发改基础发〔2022〕12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76号),结合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关于江都铁路专用线(物流基地)工程可研技术方案审查意见的函》(上铁办科信函〔2021〕367号)和省铁路办《关于对江都铁路专用线(物流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意见》(苏铁办函〔2022〕3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运输结构,降低物流成本,打造扬州汽车品牌产业链,促进区域物流和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同意江都铁路专用线(物流基地)工程(即江都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实施。
二、项目起自宁启铁路江都站,止于江都铁路物流基地,长约850米。改扩建宁启铁路江都站(接轨站),建设商品汽车兼集装箱(长大笨)作业区,同步建设通信、信号、信息、电力、房建、给排水等配套工程,预留远期发展建设条件。
三、原则同意项目研究年度及运量预测结果,初期2030年,到发总量为80.1万吨(发送38.8万吨、到达41.3万吨)、近期2035年,到发总量163.4万吨(发送82.7万吨、到达80.7万吨),初期主要品类为小汽车、集装箱等。
四、原则同意项目主要技术标准。限制坡度为6‰,最小曲线半径为300米,牵引种类为内燃,行车方式为调车作业。
五、原则同意可研报告中提出的接轨站改造方案、装卸作业区和专用线设计方案等。
六、原则同意可研报告中提出的轨道、路基、桥涵、站场、机务车辆、通信、信号、信息、电力、房建及给排水等配套工程设计方案。
七、项目法人为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八、项目投资估算约为6.28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比为30%,由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非债务性资金安排。项目资本金以外部分由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国内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采用经营性收入偿还。本项目实施不得违规新增政府性债务。
九、项目建设工期为1年。
十、严格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江都铁路专用线(物流基地)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苏自然资预〔2022〕13号)要求,下阶段要按照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十一、根据扬州市江都区委政法委出具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备案意见,本项目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级。在项目实施和运营期间,项目建设单位要会同地方政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社会稳定责任,做好风险控制工作。对于可能存在的征地拆迁、噪音污染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制定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十二、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项目招标投标事项见附件。
十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
十四、下阶段工作。加强地质勘察,进一步优化专用线设计方案;重点深化地基处理、边坡防护和桥涵改造等设计,满足使用需求;尽快完成接轨意见报批和协议签订工作;做好与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尽早办理相关手续。据此批复文件,抓紧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委审批。
附件:江都铁路专用线(物流基地)工程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5月19日
(项目编码:2106-320000-04-01-7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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