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1-00286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1-06-30
-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44号提案的答复 公开日期: 2021-07-02
- 文 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长江 发展 生态 保护 沿江
- 内容概述:
- 时 效: undefined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44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江苏省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促进长江沿线“绿”“通”“畅”“靓” 健康生态科学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会商省有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我省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牢牢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围绕“五新”新定位和“三主”新使命,以压倒性的工作态势部署推进长江大保护,大力推动省域全境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新路子。五年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得到了全面贯彻落实,长江生态指标大幅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益显著提升。
一、狠抓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切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着力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纵深推进长江大保护的突破口,在沿江省市中率先彻底完成国家2018年、2019年《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得到国家长江办和生态环境部的高度肯定;持续通过省级《警示片》提高举一反三自我发现问题的能力。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及尾矿库污染治理“4+1”工程,持续巩固非法码头、非法采砂、入河排污口等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截至2020年底,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6.3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数量分别比2017年减少66%、46%,长江干流及保护区渔船渔民退捕任务全面完成,1.48万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面装备粪污处理设施,2.3万艘本省籍船舶全部完成污防改造、“一零两全四免费”污染物接收设施已覆盖长江江苏段所有码头泊位,尾矿库均已建立“一库一档”制度,专项工作整体走在全国前列。目前,我省长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主要入江支流断面优Ⅲ比例大幅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断面。
二、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推动实施自然生态各种要素修复。重抓长江岸线保护,全面彻底完成国家交办的596个长江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任务,共计腾退生产岸线47公里。持续推动修复沿江生态,开展长江干流两岸造林绿化行动,近两年沿江8市全域新增造林35.1万亩,其中沿江100米范围内造林1.6万亩,长江两岸宜绿尽绿目标基本实现。以沿江特色示范段为抓手高质量推动长江岸线整治提升,近年来滚动实施了南通沿江五山、扬州南水北调源头、泰兴沿江生态廊道、无锡江阴滨江、南京一江两岸35公里等20个特色示范段,覆盖长江岸线157.4公里;推动苏北五市围绕大运河保护、黄海湿地修复、淮河流域整治,形成一批特色示范亮点。
三、推动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健全制度管控的具体举措,制定并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和江苏《实施细则》,制定覆盖全省的“三线一单”管控和空间规划体系,完成长江岸线利用状况评估,出台加强长江岸线保护利用的意见,促进沿江空间合理布局和高效利用。高起点研究推动沿江钢铁化工产业升级搬迁,同步推进沿江企业战略性转移和沿海地区产业战略性布局,盛虹炼化一体化、中天精品钢等标杆性工程顺利实施。切实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推进绿色产业发展,协同推进美丽江苏建设。
四、提升综合保障能力水平。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组建长江经济带稳投资工作专班,建立长江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库,通过专项债券等手段支持项目加快推进。深入实施“1+3”重点功能区战略,持续推动苏锡常一体化、宁镇扬一体化和锡常泰、苏通跨江融合发展,发挥沿江地区全省经济“发动机”的引领带动作用。坚持国家顶层设计下的综合交通规划计划引领,全省44条过江通道列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保障沿江高铁全线推进实施。加强长江保护项目化推进,加大绿色投资力度,协调国开行、农发行等加大对我省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贷款投放力度。在沿江腾出空间大力发展高端产业,加快布局沿江产业创新带发展,不断培育和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完善协同治理机制。把握流域污染防治特征,构建跨行业跨部门跨行政区划的共同治理机制。区域共同治理上,建立省内水环境质量双向补偿机制,推动建立省际治理合作机制、省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率先在全国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设立9家环境资源法庭,创建“9+1”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用最严密的法治全流域、跨区划守护母亲河。排放主体共同治理上,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排污权和水权等市场交易机制,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保护长江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部门和市县共同治理上,全面构建省级统筹、市县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行河长制,深入实施河湖断面责任制,不断提升环境监管和治理的协同效益。推进社会共治上,举办“长江大保护,绿色共成长”等公益行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长江大保护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我省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但也清楚看到沿江地区污染治理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生态环境修复、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依然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有关部门认真采纳吸收你委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相关重点问题进一步加强研究,在今后工作中抓好落实,用扎实的工作举措和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努力在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