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1-00228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1-06-24
  • 名       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72号建议的答复 公开日期: 2021-07-02
  • 文       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规划 常泰铁路 过江 铁路 常泰
  • 内容概述:
  • 时       效: undefined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72号建议的答复

2021-07-02 来源:阳光发改

陈利民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开工建设常泰城际铁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常泰铁路对于强化过江通道综合能力,完善区域铁路网络,加强跨江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国务院印发《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2014-2020年)》(国发﹝2014﹞39号)明确常泰为公铁两用过江通道。据此,我委于2018年和2019年分别批复了常泰过江通道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明确该通道为公铁两用大桥,预留了常泰铁路过江条件。2020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发改基础﹝2020﹞512号)明确常泰铁路经常泰过江通道过江。近期省铁路办已委托国铁集团鉴定中心对常泰过江通道铁路部分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为后期常泰铁路接线做好工程衔接工作。

在国家编制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和“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时,我委将规划建设常泰铁路的诉求及时反馈国家,并进行持续跟踪协调。为加快推进常泰铁路早日获得上位规划支撑,按照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要求,2020年我委会同省铁路办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规划方案咨询论证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已将常泰城际铁路项目纳入。下一步,我委将督促省铁路办加快推进常泰铁路项目前期工作,重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办函﹝2021﹞27号)的要求,对线位走向、技术标准等进行深入论证,并做好审批等服务工作,为常泰铁路早日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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