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1-00560 分       类: 行政确认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1-12-01
  • 名       称: 关于认定南京市中集凯通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为省重点物流企业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1-12-15
  • 文       号: 苏发改经贸发(2021)1181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激发物流行业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提升物流企业竞争力,促进我省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1〕3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经各市申报、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现认定南京市中集凯通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为2021年度省重点物流企业,并纳入省重点物流企业目录。
  • 时       效:

关于认定南京市中集凯通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为省重点物流企业的通知

2021-12-15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认定南京市中集凯通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为省重点物流企业的通知

苏发改经贸发〔2021〕1181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激发物流行业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提升物流企业竞争力,促进我省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1〕3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经各市申报、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现认定南京市中集凯通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为省重点物流企业(名单见附件),并纳入省重点物流企业目录。同时,为更好发挥省重点物流企业示范带动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省重点物流企业核心竞争力

各级发展改革委要积极落实有关政策,加大对省重点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指导企业立足提升核心竞争力,突出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布局、一体化运营,加快培育一批根植江苏,具有品牌影响力、创新引领力、市场带动力的现代物流领军企业,推动全省物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督促省重点物流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按照《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省重点物流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接受管理部门组织调度,承担应急保障任务。同时,新认定的省重点物流企业将自动纳入省物流统计样本企业库,请各地指导和督促企业在省物流统计直报平台上按时、真实填报相关数据。

三、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地要督促企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减少安全隐患,保障物流企业安全平稳运行。

附件:江苏省重点物流企业名单(2021年)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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