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1-00558 分 类: 其他事项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1-12-01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新校区扩建三期工程学生宿舍四、五及学生和教师集体宿舍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公开日期: 2021-12-15
- 文 号: 苏发改社会发(2021)1182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新校区扩建三期工程学生宿舍四、五及学生和教师集体宿舍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新校区扩建三期工程学生宿舍四、五及学生和教师集体宿舍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苏发改社会发〔2021〕1182号
省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新校区扩建三期工程学生宿舍四、五及学生和教师集体宿舍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苏供发〔2021〕3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解决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新校区学生宿舍严重不足的现状,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更好地发挥学校在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同意该院在新校区内扩建学生宿舍四、五及学生和教师集体宿舍。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崇川区江通路48号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新校区内。
三、项目拟新建宿舍楼3栋,总建筑面积36306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31824平方米,地下面积4482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绿化、广场及室外管线等工程。具体功能分区、节能、环保、抗震、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内容应按照国家、省有关标准在下阶段明确。
四、项目总投资匡算16752.6万元。所需资金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自筹解决。
五、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41号)要求,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单位为江苏省公建中心。江苏省公建中心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江苏商贸职业学院作为项目使用与接收的主体,项目验收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
接批复后,请通知项目单位根据苏政办发〔2018〕41号文件要求,与江苏省公建中心协同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厉行节约、严控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文件要求,合理确定建设方案,依法依规办理前置手续,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1日
(项目代码:2111-320000-04-01-237185)